杨明律师亲办案例
一方擅自赠与合同纠纷
来源:杨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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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梗概

现年29岁的王某于2006年2月与张某结婚,婚后不久便有了外遇。王某从家中拿出1万元现金和部分贵重物品送给了情人。张某知道此事后,认为这1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不能单独处分,起诉到法院。

法院诉讼

要求王某返还1万元现金及贵重物品

法院判决

支持了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评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本案中,因1万元及部分贵重物品均系张王二人的共同财产,故王某无权在不经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单独处分,这种赠与行为是不生效的。张某作为财产的所有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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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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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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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明
  • 执业律所: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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