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海萍律师亲办案例
车祸后漏诊脑出血致死亡的争议
来源:郑海萍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22
浏览量:261
【案情回放】
温某2013年2月17日19:53因车祸外伤,到A医院急诊外科就诊。主诉:车祸外伤致左肩部及会阴部外伤半小时。检查:神志清楚,鼻部伤口出血,左肩压痛及盆骨压痛(+),鼻尖部伤。给予左肩、左锁骨、骨盆摄片;请骨科、泌尿科、口腔科、五官科会诊。骨科会诊情况:车祸伤及左肩痛1小时。检查:左肩无明显畸形,锁骨远端压痛(+),肩关节在位,被动活动无引起疼痛;因患者酗酒后未清醒,检查不甚配合。左肩锁关节可扪及弹性固定,患肢无下沉,双上肢等长,双髋活动无受限,无纵向叩击痛。X片:左肩锁关节增宽。诊断:左肩锁关节脱位(Ⅰ°-Ⅱ°)。处理:1、外固定制动;2、迈之灵×1盒、洛芬待因×1盒(酒醒后服);3、门诊随访;4、如若不适,立即就诊;5、其他病情请相关科室会诊。后医疗急救中心院前急救病历记载:温某于2013年2月18日00:27到达B医院时,双瞳孔正常,对光反射正常。2013年2月18日00:28,B医院神经外科急诊记录,检查:神志不清,双侧瞳孔散大,光反应无,颈项强,心肺(-),腹平软。头颅CT示:脑疝,左颞极大量急性硬膜外血肿,外伤性蛛血。1:03入住神经外科病房。3时多在全麻下行颅内血肿清除术+去骨瓣减压术。术后患者回病房后出现血压下降,呼吸差。经抢救无效,温某于2013年2月18日11:29死亡。
【专家评析】
1、患者因外伤后到A医院急诊科就诊。医方因辅助检查不完善,观察病情不够细致,导致“脑出血”漏诊。2、因患者本身处于醉酒状态,客观上影响了对病情的判断,家属亦未将诊疗过程中的病情变化及时向医方反映,并且自行转院。3、急救中心病历记载,患者于00:27到达B医院时双侧瞳孔正常,对光反射正常。但B医院急诊病史显示00:28时双瞳孔已散大,光反射无。因此,本例属于对患者人身的医疗损害,A医院应对因其漏诊造成患者死亡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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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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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31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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