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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强律师亲办案例
公司法务之西安不费一兵一卒
来源:肖志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26
浏览量:473

编者语:百姓印象中的律师往往都是打官司告状,法庭上妙语连珠,唇枪舌剑的形象。殊不知律师的真正意义在于解决问题。官司告状只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一种,纠纷发生后,穷尽其他方式均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诉讼解决无疑是最终解决渠道,却不是最佳方式。

尤其是商务纠纷中,所谓商场如战场,商业合作中的问题矛盾纠纷无处不在。所谓上兵伐谋,解决问题的最高境界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本以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兵不血刃这些词为久经沙场的商业精英的专属。未料一个律师也可以将这些古战场的词语经典演绎。

2013年我们辽宁**自动化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承建全运会体育场电力设施配套项目。2013221我辽宁**自动化有限公司采购部通过国家消防网备案网站联系到西安亚川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预采购一批火灾监控预警系统设备。然后双方通过传真签订购货合同,合同签订后我们按照约定给对方支付全部货款60余万,西安公司收到货款后将货物发给我公司。

我公司将该批设备安装,验收时监理部门提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及消防部门2013年的联合通知火灾监控系统设备必须通过CCC认证。否则不允许生产销售及使用。

为此我们公司无数次致电西安公司,要求提供认证证书否则只能退货。西安公司答复是:一,购销合同里双方对我们的产品有明确约定,而且我们样品已经得到贵方认可同意;二,认证证书正在办理,并提出公司是经过消防局备案居然生产资质的;三,合同签订时辽宁公司并未要求产品必须有认证证书,因此不同意退货赔款。直至后来连鞍山电话都不再接听。

为保证工期及工程质量,公司老板只好将这些设备拆卸并另行高价采购其他厂家产品更换。为了挽回损失,董事长抱着最后希望准备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并找到了肖志强律师。

客场作战 兵无常法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

201343,清明节最后一天,我陪同肖志强律师来到千年古都西安。按照董事长指示先谈判,谈不成立即到当地法院起诉立案并查封保全。

短暂休整,还未来的及欣赏千年古都的千年美景,第二天直接按照预定方案,先到了西安公司谈判。未料西安公司老板态度蛮横拒不见面。吃了个闭门羹后,本应带着怒火直奔法院,未料肖律师突然决定改变路线来到西安市市质量监督局投诉举报。

来到了质监局,找到了局长,因这一举动未在行程计划内,故未准备任何举报材料及证据。为启动新程序只好以律师的名义向局长描述事发经过并当场手书投诉举报材料。

由于投诉材料描述的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法规准确,引起了局长的高度重视并立即电话调回在外办案的稽查队主管副局长及队长,并当场组成专案组。

专案组组成了,新的问题摆在眼前。这样的情况之前从未遇到过,是否归质监局管理?有无法律依据?依据充不充分?专案组成员面面相觑。为了打消办案人的疑虑,律师当场给专案组成员上了一堂免费的新颁布法规培训课程,并对具体办案方式方法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听完后专案组成员决定立即开会部署行动方案。

离开质监局已经是中午,本以为午饭后仍然执行公司领导的机会,没想到简单的牛肉泡饭后律师居然提出先去见识秦始皇兵马俑的气势磅礴和华清池的皇家奢华。

峰回路转

正当两人兴致勃勃感叹古人智慧和千年帝王霸气的时候,我们公司总经理来电说西安公司老板来电,对我们投诉一事表示极度愤慨并决定奉陪到底。总经理要指示已无谈判可能,让我转达意见不惜诉讼费用立即进入司法程序。

律师听完后居然说华清池美景美不胜收意犹未尽,第二天再说。无奈只好忐忑不安的陪同律师游完华清池来到大雁塔。正当律师滔滔不绝的谈古论今戏说大雁塔由来时,公司总经理又来电说西安公司老板要求和律师对话。律师让我转达老总说律师正在和相关部门联系研究解决方案没空,如西安公司同意先将货款返还,公司将撤销律师委托。之后继续游山玩水仿佛此行目的是公款旅游,慢慢的律师的形象在我心中发生着细微的改变。

肖律师看看表说此时已经下午5点,下站行程观看大唐芙蓉园的夜景。话还没说完,西安公司女业务经理吴小姐以极其友好语气打电话给我,想和我们见面聊聊顺便吃个晚饭,态度之诚恳,语气之温婉让人无法拒绝。征求律师意见,没想到十分痛快的答应了。

见面地点先选择在上岛咖啡,吴经理首先表示她是负责这笔业务的,昨天自己没有在,公司老板了解具体情况抱歉至极。同时承诺同意退货,收到货后立即退还货款。我方表示对吴经理的态度表示感谢,提出的解决方案表示赞同,但前提是:一,西安公司必须派员到辽宁现场验货并负责运输;二,车辆装车并发车前将全部货款返还我公司。三,双方互补追究其他责任。

吴经理与公司老板沟通后提出:一,可以先给我公司支付20万元以表诚意。二,货物运到西安由双方代表当场验收,无人为损坏立即退回余款。并建议我直接向领导汇报,律师当场喧宾夺主表示此条件无法接受,不用汇报。并向吴经理详细介绍了自己的此案将要采取的手段和发展趋势,表示明天上午9点之前如不能答应我方条件将直接进入司法程序。说完后起身告辞。

离开咖啡天色见晚,一天之内从举报投诉,到游山玩水再到谈判,可为冰火两重天,意料之外还是胸有成竹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而我唯一的要求是饱吃一顿然后美美睡上一觉。回到宾馆,千里之外的老总不停的电话询问律师今天的工作内容并让我转告律师可以增加律师费用务必让第二天进入司法程序。

本以为额外增加律师费用的关键词会激发他的对待第二天的态度转变。然而听到我的转告后,他却跟我说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此行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增加工作内容和报酬。并说古代名将带兵打仗将的讲的兵无常法,最高境界是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听的我热血沸腾仿佛此行不是在打官司而是带兵出征。一夜我的思想在该听老板和律师两者之间艰难抉择中无法入眠,而一番高论后的他安然睡去。

艰难的谈判

正如律师预料的,第二天一早8点中,质监局来电要求我们去质监局参与调解。等我们敢到质监局时西安公司的老板已经抵达。在质监局的主持下双方开展调解,我方律师开门见山仍然坚持昨天意见绝不让步。并将之前做的起诉材料交给西安公司老板过目,然后提出11点之前如任然不同意我方意见将立即进入司法程序并向工商局消防局等单位继续投诉西安公司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

西安公司提出验货地必须选择在西安以防我方刁难验货发货并提出可以将货发到质监局并先行支付10万元货款等质检局并将余款开具汇票押在质检局,等验货后并在质监局货交给西安公司后有质监局将余款交给我公司。并建议我方向公司领导汇报答复。

律师听完当即表示不需汇报,同意该意见,并立即手书行文,此时已经中午午餐,无奈只好下午1点后将手书行文打印签署。

下午1点我们准时抵达质监局,未料西安公司出尔反尔推翻自己承诺,改变条款成货必须发达西安公司不能发到质监局。未等我方否定,质监局就已经提出反对并提出不再参与调解,将依法履行执法权。

我方同时提出针对西安公司出尔反尔的作风,毫无诚信可言。如双方自行和解条件是:一,先付10万。二,西安公司立即派人到辽宁验货,发货前全款支付。三,我方撤销投诉,四,立即签订和解协议。五,如一方违反赔偿所以损失。六,发生争议有辽宁法院管辖。否则谈判终止。条件提出后我们立即转身欲离开。

西安公司见我方态度坚决,恳请给其30分钟考虑。此刻的30分要么完胜,晚上就可以凯旋而归。要不就要进入漫长的诉讼之路。内心煎熬仿佛让时间变的很长仿佛是3个小时。时间已到双方从新回到谈判桌,西安公司基本同意,同时提出万一货物毁损如何解决。

听到这里我方立即表示对对方的顾虑表示理解,并同意合同里再追加一条货物如有人为毁损同意按成本价折抵货款并口头承诺,对西安公司的派驻代表给予积极协助并以礼相待负责吃住。

合同条款的寸土不让及追加条款的宽容以及口头承诺的大度终于让这个18的西北大汉自惭形秽,握住我们的手除了对自己之前的态度表示后悔和遗憾之外,剩下的只是连声道谢。。。

签字盖章签署协议,直到看到西安办理完付款手续此刻起,连续两天的忐忑和紧张的情绪终于放松下来。

西安,千年的古都,我们来了走了。虽然匆匆未能悉心品味您千年的文化,也未能领略长安黄土埋帝王的气魄,更未能将驰名中外的小吃尽收腹中。但我还会来。

谁说律师只会打官司,原来律师不仅是用来打官司告状的,准确的说真正的律师是以维护客户权益为己任,上兵伐谋为手段,还要有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担当勇气,以解决纠纷为终极目的。正如某位西方律师所说的:律师是为打官司而生的,但目的是让世界不再有官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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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强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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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肖志强
  • 执业律所:
    辽宁京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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