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利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成功代理某工亡赔偿案件
来源:李全利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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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是罗庄区褚墩镇某村人,2014816日受雇于田某在临沂河东区某建筑工地从事拆卸建筑钢模板工作,由于王某以前没有从事过该工作,缺少拆卸钢模板的工作经验,加上王某上岗前没有经过正规业务培训,田某或建筑公司也没有对王某进行安全教育,导致王某在拆卸钢模板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钢模板从房顶整体坠落并砸向王某。虽经王某的同事工友及时抢救,但王某被送往医院后即死亡。

王某上有六七十的父母,下有两个幼小的孩子,王某的死亡给其家庭带来了噩耗,王某的家庭失去了顶梁柱,也失去了最主要的经济来源。事故发生后,王某的家属委托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李全利律师与田某就王某的死亡赔偿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协议约定田某于2014818日前一次性向王某家属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所有损失共计人民币70万元。王某家属在收到田某的赔偿款后自愿放弃其他赔偿请求,王某家属不得再向田某主张任何权利,双方的纠纷一次性了结,以后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同时,双方均不得违约,否则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其中如果田某未能在2014818日前一次性支付王某家属赔偿款70万元,则田某自愿按100万元向王某家属支付赔偿款,并自愿另行支付王某家属违约金30万元元。

协议签订后,田某于2014818日如约向王某家属支付了赔偿款70万元。案件了结了,但王某却永远离开了人世,王某的离世让这个本来温馨的四口之家支离破碎,王某的家属都因王某的离世而悲痛欲绝。如果王某在作业时能够再小心谨慎一些,或者作为用工方能够及时对上岗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指导,这次安全生产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每个人都应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放松。否则,就会付出惨痛的代价,甚至用生命换来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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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利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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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全利
  • 执业律所:
    山东泽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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