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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17岁少女为攒钱给母亲看病贩毒-刑事案例

作者:刘彦玲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4-08-13 17:28 浏览量:778

【评论】

处理很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其中青少年吸毒防毒的案例逐年上升,需要广大家长提高警惕。唐山刑事案件律师今天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贩毒故事《年仅17岁少女为攒钱给母亲看病贩毒-刑事案例》,唐山刑事辩护律师认为,因为法律是为社会服务的,社会存在感情,所以感情必然影响法律,没有一个案例是不存在任何感觉色彩的。

【案例】

刘彦玲律师了解到,余姚法院二号庭被告席上,站着一名年仅17岁的少女小昕,她因为贩卖毒品今年4月被抓获归案。虽然17岁,但站在法官眼前的这名少女,很难找出些许纯真,相反却多了一份与年龄不符的世故和老成。在法警押解下,小昕站在被告席上,一脸木讷,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你为什么要贩毒?”法官问。“我只想多找点钱花花。”小昕回答得很干脆,也很简单。小昕是河南人,被抓获之前在余姚一家酒店从事公关工作。 刘彦玲律师了解到因为贩卖毒品,今年4月,小昕和同事小影在各自的租房被民警抓获。抓获时,民警在她们房内发现了一本记录毒品交易的笔记本,另藏有冰毒8小包,净重3.7589克。
刘彦玲律师了解到经调查,小昕当时用了自己攒的一万元“起家”,由小影联系卖家购买冰毒,并负责保管、称重、包装毒品,小昕负责联系客户,交易毒品。就这样,小昕先后十余次利用自己在酒店上班的客户资源,将冰毒高价卖出去。其间,两人共非法获利5300元。不过事实上,这获利的5300元小昕分毫还未拿到,小影以钱借给朋友为由,一直没有进行平分。庭审上,一切都按步就班,接受审判的小昕也很沉静,低着头,一问一答,很简单。法官甚至觉得,小昕在整个案子中是“太老实”了。
刘彦玲律师了解到因为小昕年仅17岁,属未成年人,法庭特别设立了母女交流环节。就在这时,小昕得知母亲也来到庭审现场时,眼睛突然抬了起来,转过脸来迅速扫向旁听席。“小昕,妈妈在这里……”母亲哽咽地一声呼唤,眼眶里打转的泪水顿时忍不住掉了下来。听到熟悉的声音,小昕冷漠的眼里突然泛起泪花,整个气氛嘎然变味。
“法官,求您减轻对孩子的处罚,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拖累了孩子。”旁听席上,这名瘦弱的中年女子突然哭着跪倒在地,“我病也不想治了,求法官把我和女儿一起判了吧。”母亲的话戳人心肺,法官也顿时惊讶了,一旁的小昕更是泪如雨下。母女俩抱头痛哭,这时小昕才说出自己走到这一步的实情。
原来,小昕出生在河南一个农村家庭,家里都是靠天吃饭,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没什么文化的小昕找不到体面工作,最后在一家酒店担任公关人员。 刘彦玲律师了解到面对三教九流的复杂人群和五光十色的社交环境,小昕怕被人看出自己的稚嫩,逼着自己变得“成熟”。每个月,小昕把赚来的大部分钱寄回老家,除了给母亲看病外,还要供弟弟妹妹读书。2012年年底,小昕母亲做了左侧卵巢的切除手术,但事后医生的一句诊断“虽然病情暂时稳定,但随时有可能转移,能否保留另一侧卵巢还很难说”,让小昕的心又悬了起来。
刘彦玲律师了解到今年年初,小昕听比她大十岁的同事小影说贩毒很来钱,想到母亲,她便心动了。于是她决定拿出一万块的积蓄赌上一把。没想到钱还没有分到手,人先进去了。事后,母亲得知女儿被抓,带病从老家赶过来。母亲说,小昕父亲知道女儿被抓后,责怪她拖累孩子,并提出离婚。“既然大女儿对你如此孝顺,那你就跟着女儿一起过吧。”小昕的父亲抛下狠话,带着两个儿子和一个小女儿离开了家。

【判决】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小昕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社会危害程度等原因,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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