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林业局认定当事人改变林地作途,对我的当事人作出恢复原状和罚款12万余元的林业行政处罚。今年春,经一审法院审理后,一审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直接撤销了该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胜诉来之不易,我和当事人非常高兴。一审法官秉公判案的魄力更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