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娟律师亲办案例
不服林业行政处罚胜诉案
来源:王秀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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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秋,林业局认定当事人改变林地作途,对我的当事人作出恢复原状和罚款12万余元的林业行政处罚。今年春,经一审法院审理后,一审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直接撤销了该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胜诉来之不易,我和当事人非常高兴。一审法官秉公判案的魄力更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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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娟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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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七星街103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秀娟
  • 执业律所:
    黑龙江大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3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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