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琴律师亲办案例
买房人付钱解押 房主另卖他人 买房人损失惨重
来源:张学琴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06
浏览量:567

买房人付钱解押 房主另卖他人 买房人损失惨重

案情简介:

20vv2月,d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二手房。通过了解,d先生知道这套房子还存在抵押,大约有18万元的贷款尚未还清。卖方因为资金紧张要求d先生为自己提前还贷,d先生将18万元给了卖方,但是久久没有消息,后来得知房主已经办理了解押手续,然后将房子以高价出售给他人。d先生起诉出卖方,要求出卖方返还已付房款且赔偿损失。

律师点评:

依据法律规定,存在抵押的房屋,没有抵押权人的同意,出卖方处分房屋是无效行为,更不可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只有办理银行解押手续后,方可进行交易。所以,出卖方才极力要求d先生为自己提前还款。然而就在解押期间,对买房人的风险极大,出卖方的行为,给买房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张律师建议:为避免如此损失发生,我们建议买方必须签署严谨的买卖合同,直接将房款交付给抵押银行,且在解押后马上去房屋登记部门办理预告登记,或者办理异议登记,这样就能避免一房二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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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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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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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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