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强律师亲办案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合司法鉴定最大化获赔一例
来源:张志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02
浏览量:566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合司法鉴定最大化获赔一例

北京中银(长沙)律师事务所 张志强

一、案情简介:

陆某某,因“言行紊乱,睡眠差3天,总病程35年”于201085日就诊于某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糖尿病”收住入院,入院时精神检查“被动接触,有幻听、幻视及被害,思维散漫”,入院后予以降糖药、抗精神病药及利血生、碳酸锂等治疗。929日出院带药有:奥氮平、五氟利多、碳酸锂等药物,109日患者因“四肢抽动4天,伴神志不清半天”在另一医院诊断为:神志不清待查:药物中毒?肾功能不全,高钾血症,心律失常、交界性逸搏,糖尿病,精神分裂症“收住入院,入院后查血锂浓度4.2mmol/L,予血液灌流及血液透析,抗感染治疗,化痰,营养支持,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清楚自由基及对症处置。1014日患者家属转上级医院治疗,诊断为”昏迷待查:药物中毒、脑梗塞、糖尿病、精神分裂症“收住院,予以补液化痰、抗感染、营养支持治疗,1026日收住神经内科,1122日好转出院,之后一直在医院和护理机构住院治疗,至2012427日出院。

二、医疗机构过错点分析:

患者陆某某系精神分裂症在某医院治疗,医方诊断成立,无使用碳酸锂绝对禁忌症,治疗期间没有进行血锂浓度测定,对锂中毒认识不足,出现中毒症状没有进行检查及处置,存在过失,以上过失行为导致患者发生重度锂中毒。患者锂中毒昏迷后经抢救一度意识好转,而在短时间内再度陷入昏迷,影像学检查提示有右基底节及放射冠区脑出血(非急性期)、右顶枕叶脑梗塞,目前表现为左侧肢体偏瘫征。本例患者脑梗塞的发生与年龄偏大、存在脑血管意外的高危因素(有糖尿病史、磁共振检查提示有脑血管多发异常,符合动脉硬化改变)等有关,锂中毒导致的多发性脏器损害对脑梗塞的发生也有一定影响。意见认为陆某某的伤残等级为三级伤残,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的伤残存在因果关系。

三、诉讼技巧:

一般来讲,司法鉴定的伤残等级会比《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等级要高,因此即使做了医疗事故鉴定,仍然可以对伤残等级、护理、营养期及护理人数进行鉴定。后面司法鉴定认定的伤残等级为二级,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

四、律师点评:

该案件最终医方赔付患者方人民币511768元,案件的核心紧紧抓住了医方对于碳酸锂用药过程中的疏忽,最终获得了较为理想的赔偿。

但比较值得称道的是,抓住了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对伤残等级划分的依据不同,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对某些项目的司法鉴定,最终获得了理想的赔偿。从法律角度来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都属于民事证据,无高低之分,在法医鉴定和医学会鉴定结论存在冲突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决定采用哪个鉴定作为判决的证据,有时也可能同时采纳两个鉴定意见,但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采纳司法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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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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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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