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在押人员诉讼离婚
来源:赵世祯律师
发布时间:20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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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女)与王某某(男)由于王某某犯罪而诉讼离婚,陈某某特委托本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来处理本案。陈某某系一名离异女士,与王某某于2009年通过网络聊天相识,二者关系发展迅速,闪婚。婚后双方因为无住房,故与王某某父母住在一起。双方由于身处两地,加之婚前恋爱时间较短,相互缺乏了解,婚后摩擦较多,而且王某某经常无所事事夜不归宿,陈某某对其多次劝说无效,感情已经走到悬崖边缘。2012年,王某某假借征婚名义骗取他人钱财,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目前仍处于服刑期,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陈某某对其已经彻底绝望。基于以上事实,陈某某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某解除婚姻关系。在与陈某某多次会晤后制订了详细的诉讼方案,最终顺利地帮助陈某某实现自己的诉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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