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全国范围内的小额贷款及民间借贷案件层出不穷,这里简单介绍一个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孙某经人介绍,认识案外人李某(已去世),李某向多次孙某借款总额多达一千多万,以其本人及其父亲李A、其姐李B名义向孙某出具借条。2013年李某因意外突然死亡,借款均未还清。
办案经过:
在了解整个案件经过后,代理人了解到如下信息:
首先,孙某为某C公司股东,李某、李A,李B为某D公司控股股东,C公司与D公司之间也发生了很多往来的借款。
其次,因两方关系复杂,在本代理人的建议下,孙某以李A作为借款人被告,李B、及李某妻子两个孩子、D公司为担保人被告起诉还款。
办案结果:
在代理人的帮助下,孙某整理了详细的往来账务,确定了出具借条时间与给付借款时间;借款发生与公司之间的往来无关;几个担保均通过法律程序认定为连带保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A承担偿还借款六百余万元及利息的责任,其他被告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大限度的为原告挽回损失,得到原告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