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崇锋律师亲办案例
2010年5月份办理的交通肇事案件
来源:杨崇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11
浏览量:692

 

案情:关小姐上班途中,被A女驾车撞伤脚,关小姐住院治疗,A女拒绝赔偿;

本案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就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受害人关小姐向法庭出示了住院病历、医药费单据、误工天数证明、支付护理人员工资证明等人身损害方面的证据材料,法院均予以采信和支持;

就财产损失赔偿方面,受害人关小姐向法庭出示了因交通肇事而损坏的鞋和手机,经A女和保险公司方律师现场鉴别和测试,与关小姐共同认定了损失赔偿金额;

经法庭审理,法院判决A女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受害人关小姐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合计人民币1.8万元,诉讼费减半收取,由A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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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崇锋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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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崇锋
  • 执业律所:
    辽宁华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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