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娟律师亲办案例
走私225公斤K粉,未获极刑
来源:刘娟律师
发布时间:2010-09-03
浏览量:575

 

      台湾人徐某模走私、运输225公斤K粉一案,经涂明忠、刘娟二律师出色辩护,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23日作出一审宣判:徐某模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二位律师和徐某模的家属均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

整理人:助理张倩雯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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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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