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雁律师亲办案例
婚姻纠纷
来源:刘雁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23
浏览量:603
某甲起诉某乙离婚,某乙不同意,因为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按照惯例要判决不准离婚,本人代理后,积极与对方协商,分析利弊,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对此,本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确告知对方如果不离婚,起诉第二次的话,男方将会一无所获,只会浪费双方的精力和时间,后来调解,女方给男方部分彩礼,达到了委托人的预期,同时也实现了男方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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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雁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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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雁
  • 执业律所:
    山东玉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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