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凯律师亲办案例
【死亡交通事故】金某死亡,其四位家属与倪某、浙江**集团包装有限公司、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索赔纠纷
来源:唐凯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19
浏览量:615

案情介绍:

20142267时,倪某驾驶F1****重型普通货车沿长深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至1963公里+300米处时因疲劳驾驶,遇情况后向左急驾方向避让至左侧车道,致使左侧车道受害人金某驾驶闽A9****号轿车措施不及,所驾车辆车头撞上F1****重型普通货车尾部,两车冲入路中绿化带并向左侧翻,后轿车起火燃烧,受害人金某当场死亡,造成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七大队认定:倪某疲劳驾驶机动车,遇情况急驾方向向左变更车道,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不负此事故的责任。浙江**集团有限公司系车主;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支公司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



案情分析:

金某的家属悲痛欲绝,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孩子也很小,金某的妻子和哥哥找到唐凯律师,委托其为代理人。唐凯律师接受委托后,为其在交警部门调取了相关材料。为了为家属取得最大化的赔偿,收集了重要的证据,后唐凯律师具状将倪某、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车辆的保险公司起诉至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审判结果: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审理过程中,唐凯律师针对于金某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提供了有利的证据,同时对于老人及孩子的抚养费据理力争。后经过法院判决,对方共计赔偿金某家属各项费用等900000余元,家属对于审判结果表示满意。


律师箴言:

在处理这样的案件的时候,工作必须很仔细,态度必须很诚恳,家属遇到这样的事情心中的悲伤可想而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家属争取最大的赔偿,但是也不能胡乱承诺,在案件中找到有利的证据才是关键,最后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以上内容由唐凯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唐凯律师咨询。
唐凯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7542好评数5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5号河海水资源科研大厦7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唐凯
  • 执业律所: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30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南京
  • 地  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5号河海水资源科研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