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京蔚律师亲办案例
细化合同文本,避免租房结束难要押金
来源:李京蔚律师
发布时间: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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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避所出租的房屋及室内设施损坏等风险,房主或者中介公司通常都会向租户收取不同额度的押金,在租户交纳房屋租金时一并支付。如果没有问题,当租住的房屋到期之后,房主或中介公司应全额返回押金。不过,一些租户却发现想收回押金时,常常会遇到对方以各种理由克扣押金的情况。

  某大型中介公司资深人士李女士表示,出现这种情况,多数都是因为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过于简单,导致约定不清。她建议,在租赁房屋时,应尽量使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租赁合同文本,细化和明确合同条款及内容,这是避免日后发生争议的最佳方法。同时,租户在选择中介公司时,应选择正规、大型的中介机构,避免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退房时巧立名目扣留押金。针对几种常见的情况,李女士向租户支出了几招应对措施。

  逾期交租金要注明后果

  事件

  高女士通过房屋中介,租下了一套两居室。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为季付,并额外交纳1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合同中要求,在缴纳租金日之前10天内,要缴纳下季度租金,如超过该期限仍未付款,则视为解除合同。到了缴纳租金的日期,正赶上高女士出差,而且她没带中介公司电话,无法申请延期,中介公司也没与其联系。待高女士返回租住的房屋时,房门已经换锁。中介表示,因为房租交晚了,中介视其单方解除合同,换锁后将物品搬了出来。中介还以高女士未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单方面解除合同为由,扣下了她的押金。

  提醒

  在缴纳租金日期前一周,中介公司有义务电话提醒顾客。若因出差、生病等突发情况,导致租户不能及时缴纳租金,租户应提前通知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至3天“缓冲期”,但超过一定期限后,中介公司可根据合同条款收取违约金。为避免逾期缴纳租金产生争议,在签订合同时,租户应详细了解逾期缴纳的后果,若存在质疑,应与中介公司协商添加延长时限或豁免条件的补充条款。

  家电备案要详细准确

  事件

  张先生租下了一处房屋,合同中附带的《室内物品清单》上,罗列着室内电器的数量和状态。当时冰箱已经很陈旧,但还能用,因此张先生签字时没在意。现场试用后,双方均在清单上注明“好”。一段时间后,张先生发现冰箱坏了,通知出租方维修,但无人过问。张先生没把维修的事放在心上,但退房时,对方以“电器坏了”为由要求赔偿,并决定用押金冲抵维修费。张先生认为,电器是因老化而损坏,但对方称只以租房时的“物品清单”上的签字为准。

  提醒

  签订合同前,中介公司应出具详细的家电使用状况报告,列出物品的品牌、型号、价格、年限和现状。租户入住后,若家电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出租方有义务请厂商来维修。若超过家电保修期,出租方应请专业人员来检查,非人为使用导致的电器故障,应由出租方承担维修费,电器被人为破坏的,由租户承担。

  厘清房屋折旧责任

  事件

  吴先生通过房屋中介,租下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并想预先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按照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满,经中介公司验房确定房屋无损,将退还押金。租期到期后,吴先生决定退房,中介却拒绝退还押金,并要求吴先生补交数百元的保洁费。中介拒绝退还押金的理由是吴先生租住时造成墙壁颜色变暗,地砖缝隙变脏。中介称需要用押金粉刷墙壁、清洁地面,并让保洁打扫房间。吴先生认为,房屋折旧不是他能控制的,他不应该掏这笔“折旧费”。

  提醒

  任何东西都会变旧,只要不是人为破坏,便没有对房屋收取折旧费的说法。房子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中介公司不应收“保洁费”和“折旧费”。若是人为破坏,则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租户对损坏的地方进行维修或赔偿。为了厘清折旧的责任,出租方应在合同中列有明确条款,并在签订合同时提醒租户。若合同中没有约定,租户应该主动提出来加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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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19号江苏苏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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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京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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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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