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群律师亲办案例
录音证据也能帮上忙
来源:陆群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11
浏览量:710

当事人于11年6月入职被申请人公司,12年被申请人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13年2月,双方约定职位变更,工资待遇上涨,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被申请人未替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14年2月,被申请人无故解除申请人,出具一份与事实不符的解除合同证明,因此产生纠纷。

当事人委托我代理此案,最后仲裁委判决被申请人支付当事人7万多元,并由被申请人承担11年以来单位应当缴纳的保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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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陆群
  • 执业律所: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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