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斌律师亲办案例
一出“假离婚”闹剧 换来人房两失
来源:王剑斌律师
发布时间:20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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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是为了多拿一点拆迁安置款而决定假离婚,张*做梦也没想到老婆李*假戏真做,将了自己一军。唯一的一套产权房被李*拿走了,张*自己没有了住房,拿到的拆迁款也早已花光,如今生计窘迫。近日,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

  19903月,22岁的李香与同在一家纺织厂的张*相恋并结婚。不幸的是两年后,张*就因为工伤而英年早逝。张*的大哥张*继而成为了李*的丈夫。日子本该就此平静地过下去,然而20083月,李*与张*却在做了十几年夫妻后,决定离婚。

  双方在法庭上陈述的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一起生活。法官苦口婆心对双方进行了劝解,但二人铁了心要离婚,并称已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后二人经法院调解离婚。

  然而20096月,张*将前妻李*告上了法院,声称李香在离婚时隐瞒了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一套(产权登记在被告李*名下)的事实,导致该房在离婚时未能依法分割,现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该产权房。

  原来离婚时张*与李*居住的房屋是单位公房,后该房屋遇拆迁,离婚后的张李二人各分得一笔拆迁安置款。如今张*所得的拆迁款项均已花光,没有了住处且身无分文。

  被告李*在庭上辩称,当初与张*结婚后,二人以贷款方式购买了该套楼房,总价款22万余元,产权登记在李*名下。其与张*一直住在张承租的单位公房内,产权房购买后,张*亲自与案外人杨某办理了房屋出租事宜,有房屋租赁合同为证。所以,对于该房屋的存在张*早就知情。

  后来公房面临拆迁,张*与其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以便在拆迁安置中获取更多利益。并书面约定二人购买的产权房归李*所有,公房仍由张*承租。二人私下约定在法庭调解离婚时刻意不提该产权房。

  另外,李*称离婚前她发现张*有了外遇,且与第三者生有一子。所谓的假离婚不过是想假戏真做,张*只是为了达到与自己离婚的目的。张*将产权房归她所有也是因为心中有愧。对这一切,李*心知肚明,于是同意了张强假离婚的想法,继而双方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对于法院作出的离婚调解书双方均无异议。

  李*认为离婚调解书早已发生了法律效力,其与张强之间的夫妻关系也早已合法解除。且二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系真实的意思表示,形式合法有效,理应遵守协议约定。故张*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依据,应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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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剑斌
  • 执业律所:
    福建磊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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