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六德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事故: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案例
来源:谷六德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06
浏览量:1679
1、农村居民长期在城镇工作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这是最普遍、最没有争议的判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无论是致害方、受害方还是社会公众都不持异议。

2、农村老人长期在城镇居住按城镇标准赔偿。

临汾市一75岁的余姓农村居民,依靠其在临汾市的女儿生活,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本案死者长期生活在城镇,生活、消费均是按城镇水平,女儿对她的赡养,应视为其有正当生活来源。因此,其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3、进城就学的农村小孩按城镇标准赔偿。

老家安泽县的一对年轻夫妇,是农村户口,但在海临汾市居住生活多年,有一个5岁的男孩,就读于市内一幼儿园学前班,春节前一天回老家,在横穿公路时被一辆厢式货车撞死,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死者亲属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笔者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代理人,参加了法庭审理。在赔偿问题上,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问题上。最后,双方在法庭的调解下,达成了赔偿协议,认可了城镇标准。

4、失地农民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榆次市某农村户口蒋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一、二审两审法院均判决按城镇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其理由是:本案中蒋某属城镇失地农民,即其户籍登记资料虽然是属于农业户口类别,但居住地已属城镇,且不以农业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并且,有证据证明死者于事发前几年一直榆次市居住与工作。
以上内容由谷六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谷六德律师咨询。
谷六德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18好评数4
临汾市五一东路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谷六德
  • 执业律所:
    山西近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410*********55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西-临汾
  • 地  址:
    临汾市五一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