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增祥律师亲办案例
寻衅滋事罪刑事辩护成功减刑案
来源:林增祥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31
浏览量:352
杨某某因伙同他人犯寻衅滋事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杨不服,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经对一审判决认真研究,发现该判决书认定的杨某某参与的几起寻衅滋事犯罪中,包含了一起其16周岁以前的行为,对该行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并就此提出了辩护意见。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林律师的辩护意见,改判杨某某为有期徒刑二年。
以上内容由林增祥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林增祥律师咨询。
林增祥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514好评数19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际信托大厦12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林增祥
  • 执业律所:
    广东礼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85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深圳
  •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际信托大厦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