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坤建律师亲办案例
没有借条的借款,通话录音定乾坤
来源:崔坤建律师
发布时间:20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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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接到一外地当事人罗某电话咨询,称其曾于一年前借款50万元给一开县人黄某,但对方迟迟未按双方口头约定归还借款。借款采用银行转帐,由于彼此很熟悉,没有写借据。在交流中我得知黄某还是会接听罗某的电话,只是对怎么还款不作肯定答复。于是,我建议她采取电话录音。还好,罗某普通话水平很高,录音效果还不错,不过对方答复时有些含糊其辞。黄某承诺补写一张借条,但最后是通过邮寄方式把借条寄给罗某。罗某一看就知道借条应该不是对方亲笔书写,于是又给黄某打了一通电话对其进行质问,在电话中,黄某称是其本人所写,最后在争吵中黄某挂断了电话。我们原计划先促使黄某写下借据,取得证明借款事实足够的证据再考虑起诉。但现在,黄某拒不见面,只是快递一张假借条。两份录音,一分转帐帐凭证,一张假借条,这就是罗某提供给我的全部证据。

罗某担心日久生变,决定立即起诉。罗某很担心对方不会领传票,这样会拖延很多时间。但我告诉她,我处理过很多案件的传票送达问题,当事人一般还是会按照法院的通知领取传票的。不出我所料,法院立案时,法官给对方打电话,对方直接说要过来领传票。送达传票出奇的顺利。庭审如期举行。正如我们所预料地那样,黄某对转帐的事实没有异议,但称该款系罗某赠与款项,并非借款。我适时地举出录音证据。录音内容中黄某并未否认借款事实,而且承诺要还。在事实如此明确的情况下,黄某不认可录音的真实性。按照程序,黄某有权申请鉴定。在法庭给的申请期限内,黄某并未申请鉴定。在证据面前,黄某选择了妥协,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从接手案件到调解成功,前后一个多月时间就结束了战斗,致胜的关键就在于那份录音证据。

这件案子使我感触良多,民间借贷不立字据的情况并不少见,由于中国人固有面子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得多少债权人索债无门,也给那些缺乏诚信的人留下可乘之机。这使我想起了前段时间所看到一件案子,两个企业之间转帐一亿元,因为系生意伙伴,平常关系也还不错,但由于未出具借条,债权人只能自认倒霉,令人唏嘘。常言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中国生意人为人处世之道,应该与时俱进,也要“先小人,后君子”,毕竟,现实证明,中国人整体道德水平在退步,需要用规则来维护正常的交易,重塑社会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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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崔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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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佳施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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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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