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本律师细致梳理了案情,将孙某公司及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类损失五十余万元。该类案件在威海交通事故中实属罕见,各方争议非常激烈。保险公司辩称该不属于交通事故,孙某也不属于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第三者”,不同意赔偿损失。凭借律师丰富的执业经验,娴熟的法律知识,反复深入研究,积极和法官沟通,最终法庭采纳了我方建议,判定孙某被自己车轧死属于交通事故,孙某符合保险条款所规定的“第三者”特征,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损失。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