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阮某购买赃车,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按照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辩护人为其辩护,最终法院判处其缓刑。被告人阮某是一个农村老实的农民,一直表现良好,以自己的合法劳动收入支撑家庭,因此接案后,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阮某等方式,辩护人对本案进行了深入了解和仔细研究,搜集了相关资料,通过与法院的沟通,最后成功辩护被判缓刑,帮助被告人阮某大大减轻了刑罚(具体工作程序、办案经验及技巧在此就不便透露了)。被告人家属对此结果感到十分满意,当然看到被告人家属满意的神情,我也感到十分的欣慰,毕竟自己在该案中的辛勤付出有了回报,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我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又一成功案例。
律师信息
- 姓名 : 施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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