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华律师亲办案例
某甲盗窃一万元,判三缓三
来源:张玉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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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盗窃1万元判三缓三

某甲为一个工厂的年轻女工,有一个要好的朋友。一天他们一起到街上购物,他趁其朋友上厕所之际,将朋友的银行卡盗取,并在自动取款机上取得1万元。后朋友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抓获了某甲,后某甲被以盗窃罪起诉到人民法院。经过辩护律师的充分的工作,在某甲家属退赔了1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最终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注:正常情况下,盗窃1万元是不会判处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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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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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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