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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萍律师亲办案例
10万民间投资款,怎样才能拿回来?
来源:李春萍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09
浏览量:356

纠纷背景

韩老师是退休教师,辛苦积攒了一些钱。她觉得存银行不划算,2012年底时在报纸上看到投资公司的广告,就和公司签了《投资合同》,投了10万元,约定投资期12个月,每月利率是3%,付款时就可直接扣下一年的利息。签约付款后,韩老师没有发现投资公司有何异常,但一年期满时投资公司称投资亏损了暂时没钱还本,让韩老师等着。韩老师无奈等了三个多月,后委托律师参与追索。

办案过程

律师接手后,进行了法律分析。第一,这种投资行为是正常的民间投资,还是涉嫌合同诈骗。如果是诈骗,应报警处理。如果是民间投资,则名义是投资合同,但因约定了固定利息,韩老师和投资公司之间实际是借款合同关系。第三,作为民间借贷,月息3%超过了法定银行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第四,如果诉讼,因韩老师付款时提前扣除了利息,即实际借款本金已不是10万元,本金应以实付款计算第五,能否收回投资款,主要取决于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毕竟投资本身是存在风险的。

律师经过调查,发现投资公司已成立多年,各项信息真实,目前确因投资亏损导致资金紧张,不构成诈骗,与韩老师之间仅为民事借款纠纷。律师将上述五点法律意见以及调查情况与韩老师进行了充分沟通,阐明了法律最终可保护的只是她的实付本金7.4万元和最高四倍银行利息的损失。韩老师完全接受了律师意见。

考虑到本案纠纷数额不大,投资公司虽资金紧张,但尚未达到破产边缘,如果律师积极追索,有可能通过非诉讼协商解决。确定方案后,律师不辞辛苦多次与投资公司负责人积极沟通,双方对事实并无争议,律师重点分析了诉讼所必然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额外经济损失以及可能对投资公司造成的不良信誉影响,投资公司经上报总公司,在律师参与后一个月内即全额赔付了韩老师10万元。本案圆满办结,韩老师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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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李春萍
  • 执业律所:
    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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