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立律师亲办案例
丈夫撕毁了结婚证,我们还能办理离婚吗?
来源:王海立律师
发布时间:20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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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100案之22) 案情简介 我和唐某种大学四年级时相识,那是我深深的被他渊博的学识吸引,大学毕业后不久就进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我们一直相敬如宾,还有了自己的孩子,但是最近他因工作上不顺利,回到家就拿我出气,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发脾气,还几次对我打骂,为此我们长期互补理睬,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根本不存在和好可能。我遂向唐某提出离婚的请求,让我意外的是,唐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当着我的面将结婚证撕得粉碎,并开始请求我原谅他,可是想想他对我的多次打骂,我实在无法原谅他。请问,没有了结婚证我怎样才能离婚呢? 律师解答 (一)你与唐某的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建议你们加强沟通。 你和唐某感情基础好,有有自己的子女,婚后感情也一直很好,就如你所说的,他因为工作不顺利导致处理家庭关系上出现问题,甚至犯下严重错误,这样情况下,离婚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更好的选择是一起度过难关,因为人生总是由各样状况组成的,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家和万事兴。如果通过你们的努力,共同度过难关,那真的是件很好的事情。你的情况下即使起诉离婚,法院也基本不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二)如果你坚持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先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或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后,再起诉离婚。 如果没有结婚证,而你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如果你要求分割财产和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以同居关系受理,这样都不是好的选择。好的选择是先补办结婚证或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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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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