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斌律师亲办案例
发泄不满盗手机,获刑后悔引深思
来源:高斌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04
浏览量:1033

被告人赵某系某火锅店员工,因与同事发生争执,被老板梁某扣发当月工资2000元,赵某对老板心存不满。2012526日晚8点,赵某趁人不备,将梁某放在店内的一部苹果手机盗走。梁某报警,20127月份,警方将赵某抓获,被盗手机被追缴并发还被害人。手机经鉴定价值5000元。

20128月份,赵某家属委托高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在查阅相关卷宗资料并会见被告人后,高律师向法庭提出了适用缓刑的量刑意见。在庭审过程中,赵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辩护人认为赵某的犯罪数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退赃,社会危害后果较小;且年龄小,系初犯、偶犯并真诚悔罪。法庭对辩护人意见予以支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这个案例告诫年轻人,遇到问题要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采取以暴制暴等非法手段,往往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给自己制造更大的麻烦。

以上内容由高斌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高斌律师咨询。
高斌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772好评数18
  • 咨询解答快
山东省威海市乐天世纪城19号楼A802
156-0630-9693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高斌
  • 执业律所:
    山东鲁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0*********65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威海
  • 咨询电话:
    156-0630-9693
  • 地  址:
    山东省威海市乐天世纪城19号楼A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