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钊律师亲办案例
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利益之一
来源:陈钊律师
发布时间:2010-07-13
浏览量:197

    2010年2月份,本律师依法接受当事人朱某某、杨某某夫妇委托,处

理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当事人户口薄为农村户口,按现行

法律规定,伤残赔偿金基数农村仅为6680元/年,而城镇则为19577元/

年,在误工、护理、扶养等费用上也差距巨大,本律师通过研究相关法律

规定,指导当事人提供相应证据,使法庭按城镇标准判决赔偿,使得当事

人多得50000多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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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钊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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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钊
  • 执业律所:
    福建思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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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福建-莆田
  • 地  址:
    城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