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钊律师亲办案例
不战而屈人之兵之一
来源:陈钊律师
发布时间:2010-07-13
浏览量:177

    2009年9月份,本律师接受农业银行莆田分行委托,向蔡某某追回十

万元住房贷款本金及利息,在本案没有办理房屋抵押手续、诉讼时效已过

的情况下,本律师通过诉讼技巧向蔡某某发出律师函,蔡某某在收到律师

函后五日内便向银行偿还2万元,补签了两份还款承诺书,解除了银行的

时效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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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钊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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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钊
  • 执业律所:
    福建思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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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福建-莆田
  • 地  址:
    城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