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少华律师主页
戴少华律师戴少华律师
181-5533-0088
留言咨询
戴少华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纠纷
来源:戴少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29
浏览量:304

基本案情: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03年登记结婚,04年生育一子。婚后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打架并分居,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原告诉请离婚,委托本律师代理诉讼。

代理观点:

原被告感情不和是因为婚后沟通不能所致,故代理人积极劝说开导原告,忘其与被告好好沟通,以和好。本案诉至法院后,代理人向主审法院阐明的自己的观点,法官采纳,积极组织调解。

结果:

原被告和好撤诉。

以上内容由戴少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戴少华律师咨询。
戴少华律师副主任律师
帮助过15674好评数250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181-5533-0088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戴少华
  • 执业律所: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2*********35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1-5533-0088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