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坤律师亲办案例
刘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
来源:李昕坤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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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刘某和其朋友三人,在XX娱乐场所消费,在结账时,发现XX娱乐公司过多收受财物。因而拒绝付账,在娱乐场所门前与其经理发生争执,娱乐公司包括被害人蒋某在内的七八名保安共同对刘某进行围殴,刘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将蒋某扎成重伤。

律师意见:本律师接案后,多次会见刘某,提出应当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有利于减轻刑事责任。在庭审过程中,本律师提出刘某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所在单位具有重大过错。最值得关注的是,刘某在被多名保安,殴打在地,并且其中还有保安持有甩棍,在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之际,情况紧急,才在慌乱之中掏出刀具致使被害人受伤,完全符合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

法院判决结果: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及正当防卫情节的辩护意见,并认定被告人积极赔偿已经取得被害人谅解。判处被告人刘某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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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昕坤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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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滏西北大街396号华浩天际B座25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昕坤
  • 执业律所:
    河北万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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