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山律师亲办案例
劳动案件申请证据保全案情大逆转
来源:唐明山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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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坂田某股份公司解聘20多名联防队员,解聘时支付经济补偿,但只按08年以后工龄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补偿金。20余名联防队员不服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时公司称未解聘系员工自离,而提交的股份公司计算补偿金文件是复印件,对方律师不认可,劳动仲裁败诉,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向法院起诉后,有联防队员提出股份公司文件曾张贴在村委公布栏中,文件纸是信纸,一撕就烂的,当时我们没能撕下作原件,只是照相,部分员工再到张贴栏查看,发现部分内容撕烂了,但公章及主要补偿内容还在,为此我们到龙岗区公证处要求公证,公证张贴栏中的内容,申请没有成功。于是我们将情况及时告诉承办法官,并申请证据保全,法官一起到村委公布栏前取证,并叫股份公司人员在场签字,公司解聘员工的证据得以保全,案情发生逆转,一审支持了员工们的经济补偿金并按离职前平均工资以实际工龄计算经济补偿金。二审时双方以一审裁决金额的90%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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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吉华路535号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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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唐明山
  • 执业律所:
    广东佐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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