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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财物 律师辩护终获缓刑
来源:张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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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财物 律师辩护终获缓刑

【案由】:盗窃罪

【案情】:某天,高某伙同他人窜至某小区,盗窃了室内财物共3500元(经鉴定)。后离开现场一段距离后被保安当场抓获。

【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判决结果】:经律师辩护,判处高某缓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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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平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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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350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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