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林律师亲办案例
报复杀人 判处无期徒刑
来源:孙建林律师
发布时间: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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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是双城市农民,因常年在长春打工,村里村霸黄某多次到其家中调戏王某的妻子。2008年7月5日晚,黄某来到王某家中将其妻强奸,其妻于第二天将此事通过电话告诉了王某。王某于2008年7月7日回到家中,次日早晨,王某怀揣家中杀猪刀来到黄某家中向黄某身上连砍数刀,黄某当场死亡。案发后,王某潜逃,后经家属劝导,投案自首。此案由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审理,审理期间,王某无法赔偿被害人50万元的民事请求。但辩护人认为:被害人黄某有重大过错,多次调戏并强奸王某妻子。且王某有自首的从轻、减轻情节,建议法庭判处王某无期徒刑。最后,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王某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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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路77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孙建林
  • 执业律所:
    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0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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