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与台湾同胞卜某系恋人关系,2013年3月,曹某称因家里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卜某借款100000元人民币,并承诺5月底还钱。卜某于是把100000元钱毫不犹豫地借给了曹某。截止还款日期届满,曹某电话停机,无法联系。
卜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委托本人提起诉讼,本人接受委托后,经过调查取证,向开福区法院提起诉讼,开福区法院于2013年10月14日审结了此案,被告曹某于2014年7月1日之前分三次偿还卜某欠款,至2013年12月31日之前卜某已经取得3万元还款,其余款项将在剩余时间内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