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买方不付货款怎么办?
甲乙双方均为公司,2011年双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对相关事项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甲方全面履行了相应的供货义务并给乙方开具了发票。但是乙方迟迟不支付货款。甲方不服,找到本律师代理。本律师认为甲乙之间的合同真实有效且实际履行,乙方应履行付款义务。遂代理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货款以及逾期付款利息。
开庭审理过程中,乙方答辩称:甲方提供的货物因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使用,乙方已经向甲方发出要求退货的书面通知,但甲方未予理睬。
本律师认为:乙方在产品入库前并未并未告知甲方产品有质量缺陷,另外,乙方对已经入库的产品,并未通知甲方有错漏检的报废零件的情况。
后案件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结案,甲得到了自己应得的货款和利息,很好的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示:实践当中,买卖合同双方会因为合同订立的不完善或者后续问题而引发纠纷,发生纠纷时,建议及时咨询律师,以获得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