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杰律师亲办案例
我市乙肝歧视第一案胜诉、促进重庆法制建设
来源:曾杰律师
发布时间:2010-06-05
浏览量:1409
重庆第一案立案仅一月,重庆卫生局出台文件禁查乙肝 今年7月17日,重庆乙肝歧视第一案立案,并被当地媒体报道。近日,重庆卫生局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 招、用工体检不查乙肝,这是中央政府确定的政策,但是,很多企事业单位没有严格遵守这一规定,还在违规进行乙肝体检。重庆市卫生局的文件,从规范医疗体检机构的行为入手,从源头上控制住了招、用工体检违规查乙肝的现象。 我们感谢重庆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原告为反歧视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 也感谢重庆卫生局积极迅速地采取消除乙肝歧视的善政良举。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以下简称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该局近日向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发出通知,对体检项目进行规范,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   由于社会公众对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侵害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市卫生局发出的这项通知,旨在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促进公平就业。   市卫生局称,全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 通知规定,各级医疗机构要规范体检项目,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但这并不表示任何单位都不开展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市卫生局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从事这些工作的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交委托书,医疗机构必须将委托书保存1年。 重庆智联违规体检乙肝并辞退乙肝携带者员工被起诉 (重庆乙肝歧视第一案) 因违规进行了乙肝体检并辞退乙肝携带者员工,重庆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被诉至法院。7月17日,此案已经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据了解,这是重庆乙肝携带者第一次反就业歧视诉讼案。专家称,此案发生在劳动部相关文件明确禁查乙肝之后,表明国家和政府保护乙肝携带者就业权的政策法规已经显现出了威力。 公司体检违规查乙肝 员工身体信息被散布 李林(化名)是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的财务主管。2006年底进入公司时,她还只是一名普通的会计,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李林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能力得到了公司的肯定,从财务兼人事被提拔为财务主管。2007年年底,在进入易才仅仅一年之后,李林不仅获得了公司颁发的2007年优秀员工奖,还和易才续签了两年的合同,这一切,毫无疑问都是李林杰出的工作能力的证明。然而李林并没有想到,她看似一帆风顺的职业生涯会因为公司的一次福利体检而中止。 今年3月份,易才公司组织公司管理层进行福利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包括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体检项目中包括乙肝“两对半”指标。体检结果出来后,李林被检查出是乙肝大三阳,但是肝功能正常,属于乙肝携带者。然而没想到,体检结果被医院直接通报给了公司,李林是乙肝携带者的情况被公司在管理层中散布开来,李林的同事也都知道了李林是乙肝“大三阳”。一时间,李林面临着隐私遭到泄露的巨大精神压力。 被公司辞退 依法起诉反歧视 在知道了李林的体检结果后,公司方面通知李林休假复查。复查结果证明李林是肝功能正常的携带者,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李林将医生的话转述给公司,公司却仍然要求李林休假,回家修养或者治疗,等“转阴”后再来上班。为了让李林休假,公司甚至动用私人关系到医院开具了乙肝大三阳要休假一个月的虚假证明。这个虚假的证明在李林找到医院要求给一个说法时,医院向李林表示道歉,并确认这份证明是无效的。 面对公司的巨大压力,但李林仍然坚持自己的合法的劳动权利,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据理力争。 公司的体检结果刚一出来,李林就对国家在乙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医学方面的指导文件进行了收集和整理,她发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卫生部2007年5月颁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已经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进行乙肝体检。李林依法力争,希望公司可以对乙肝携带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让自己继续正常上班,但公司不但不允许李林继续上班,反而以集团的名义出具了病休通知单,要求李林病休,并在李林被迫回家休息一个月后以李林违反公司的财务制度为由将李林辞退。 日前,李林在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帮助下,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起诉重庆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严重歧视乙肝携带者,要求法院判决重庆智联易才公司书面赔礼道歉,并且支付赔偿金12万4千余元。2008年7月17日,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反歧视保护性政策相继出台 乙肝携带者受鼓舞 本案的代理律师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的曾杰认为,无论是从医学科学还是从法律角度来讲,乙肝歧视都不可取。国家卫生部2006年发布的相关文件早就确认了乙肝只通过血液、性和母婴传播,日常工作生活中不会传染,但还有很多用人单位拒绝与这些劳动者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同时,中央政府对乙肝携带者的就业问题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禁止企业在招用工过程中检测乙肝标志物。一旦检测,就涉嫌乙肝歧视。 “我们对本案的结果很有信心。”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协助此案的负责人张灵继说,“《就业促进法》生效后,全国其他省市已有多起乙肝歧视案件胜诉,本案相信也不例外”。张灵继同时表示,就本案来说,更值得关注是李林的隐私权被侵犯。“体检结果出来后,为什么医院直接报告给公司而不是体检者本人?公司管理层知道体检结果后,为什么又扩散到了整个公司?体检医院应该对此负法律责任。”张灵继说。 据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全国最大的乙肝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版主陆军介绍,在我国,乙肝携带者有近一亿,由于社会对乙肝的普遍误解和歧视,很多乙肝携带者在求职时被拒录,或者因体检查出乙肝阳性而被单位辞退。然而,由于以往没有有力的法律保护,绝大多数乙肝携带者在受到歧视之后都选择了忍气吞声。所以,尽管卫生部门有统计表明乙肝歧视的现象发生率在乙肝携带者人群中高达约50%,但以往乙肝携带者很少站出来起诉。 据陆军介绍,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省市,半年来都发生了反击乙肝歧视的诉讼案。“据我们掌握的资料,重庆智联易才案是重庆市发生的第一起乙肝携带者反歧视案”。陆军认为,“国家法律的进步使得乙肝携带者们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鼓舞,反乙肝歧视的诉讼最近一年多以来明显增加”,陆军同时还认为,“这些反歧视诉讼案也向社会传达一个讯号,无论是企业还是医院,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和隐私权,如果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一意孤行,他们必定会坐在被告席上等待法律的审判。”陆军如是说。
以上内容由曾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曾杰律师咨询。
曾杰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084好评数0
  • 咨询解答快
渝中区大坪大黄路6号竞地花园商务楼8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曾杰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1*********50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重庆-重庆
  • 地  址:
    渝中区大坪大黄路6号竞地花园商务楼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