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燕律师亲办案例
故意伤害案二审予以改判(从轻)
来源:高燕律师
发布时间:2014-01-09
浏览量:891

受案时间:2013年6月30日

承办人:高 燕

审判机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3)驻刑一终字第**号

案情简介

某年某月某日,A乘坐一辆拖拉机从**县城回家,途径**县**乡**村*庄南柏油路上时,被害人B酒后站在道路中间对A谩骂并拿东西砸A,后逃跑。A头部流血便喊人帮其追赶B,闻讯后,C骑车追上B,将其撞到后,并与D、F、G、H对B进行殴打,致使B死亡。

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C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C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律师工作情况

我受C家属的委托作为C二审的辩护人参与诉讼,当时和C的家属见面时,我就发现C的家属情绪很激动,但我很理解她当时的心情:丈夫被判刑,一人抚育二个孩子很是辛苦,并且我相信,我会安抚好她的情绪,让她变成一个坚强、快乐的女人。接受委托后,我前往中院复印了卷宗材料并仔细查看,制作阅卷笔录、会见被告人。在熟悉案情和案卷材料后和承办法官以及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沟通意见,指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和当时案件发生以及被告人C当时的心理情况。庭前认真准备,庭上认真发言,庭后提交辩护词。最终,二审的结果当事人很是满意,当我把判决结果告诉C的家属时,她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微笑。我很开心。

二审判决结果:对一审判决中被告人C的量刑部分予以改判,判处被告人C有期徒刑5年。

办案心语:本案结束后,我感觉作为律师一定要不怕辛苦,不辞劳苦,不嫌麻烦,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忠诚于自己的信仰,更忠诚于自己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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