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少华律师主页
戴少华律师戴少华律师
181-5533-0088
留言咨询
戴少华律师亲办案例
招投标纠纷
来源:戴少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4-01-03
浏览量:255

基本案情:

2012年6月份,原告向被告交纳10kv健康生命线临时用电招标安全保证金20万元,被告均出具了收据。被告收取保证金后未通知原告进行投标,也没有退还原告所缴纳的保证金,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退还保证金,被告同意退还,但迟迟不予退还保证金,原告无法,委托本律师代理诉讼,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代理观点:

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招标人未投标或者投标人未中标,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保证金。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了代理人的观点。

以上内容由戴少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戴少华律师咨询。
戴少华律师副主任律师
帮助过15539好评数250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181-5533-0088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戴少华
  • 执业律所: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副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402*********35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1-5533-0088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