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纪辉律师亲办案例
赵XX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
来源:曾纪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3-12-30
浏览量:450

XX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一案

被告人赵XX

辩护人曾纪辉,湖南春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人民检察院以赵XX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起诉书指控:武冈市XX网城位于武冈市XXXX号,被告人赵XX系该网城网管。2011326日,赵XX从互联网下载淫秽视频文件301个,供网吧上网人员通过网吧内局域网进行观看来招揽网民。2011419日被武冈市公安局查获,网吧在此期间非法获利约1万元。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异议。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如下:

被告人赵XX 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已交纳)。

[详见(2012)武法刑初字第139号判决书]

以上内容由曾纪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曾纪辉律师咨询。
曾纪辉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07好评数0
  • 办案经验丰富
武冈市庆丰东路(人民法院对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曾纪辉
  • 执业律所:
    湖南春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5*********23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南-邵阳
  • 地  址:
    武冈市庆丰东路(人民法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