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代理美资公司国际贸易仲裁案件
来源:卢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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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受美资公司的委托,代理其申请的与国内某知名供货商的国际贸易仲裁案。申请人美资公司于2012年初与国内供货商签订了的长期供货协议,约定每月按照需方的订单供货,按月结款,合同约定为FOB贸易术语。但供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货物出现提存,并且美资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而提出仲裁申请。案件经过贸仲会的审理后结案,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美资公司所有损失共计人民币400多万元。当事人对此裁决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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