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系某KTV服务员,与女友及其他几个朋友一起在饭店吃饭时与被害人杨某发生口角,王某被杨某用啤酒瓶砸伤,愤怒之下向旁边烧烤摊拿了一把水果刀将被害人杨某刺伤,导致杨某大腿动脉血管破裂、失血过多死亡。王某以涉嫌故意伤害(致死)被刑事拘留。
我接受委托后,会见王某、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到案发起因是被害人杨某先谩骂王某并砸王某,被害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且杨某晕倒后王某曾打120急救电话,这一情节可以证明王某主观恶性并不是很大。另外王某归案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以上均是可以减轻王某刑事责任的重要情节,并在笔录中可以得到印证。最终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对王某予以从轻处罚。
本案的处理非常的成功,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替被告人辩护时,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减轻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情节,哪怕是诸如拨打120急救电话这样一个细节,都可以减轻被告人的牢狱之灾。另外对检察院提交的证据要认真质证,指出其证据不合理的地方;对于检察官在庭上发表的不利于被告人的观点,要据理力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好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