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刑事案例】(四)
担任曾某某涉嫌抢劫一案的法律帮助人,成功为其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关键词】抢劫 监视居住
【案情简介】
当事人曾某某,男,四川省资阳市人,2010年10月10日因涉嫌抢劫,被成都市武侯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当事人曾某某称,2010年10月8日晚,其朋友谢某某、哲某邀约他到网吧去。谢某某、哲某告诉曾某某到网吧去“摆票子”,意思是找个人,再找个理由让他给钱。三人进入网吧后,哲某找了个人随同谢某某,三人一起到网吧外。此时曾某某到网吧内洗手间去了,出来后,谢某某、哲某和被害人在网吧外站着说着什么,谢某某就叫曾某某先走。当晚,曾某某、谢某某、哲某因网吧抢劫一事被抓获。
【专业咨询及法律帮助】
曾某某被刑拘后,其家属万分着急,找到资深刑事律师方利,希望方利律师在侦查阶段能为曾某某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1.方利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赶到派出所与承办该案的民警,交流、沟通案情,了解了曾某某涉嫌的罪名及基本犯罪事实。随后,赶往成都市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曾某某。
2.向当事人讲解所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及可能受到的刑罚处罚。
3.汇总曾某某的陈述及警方介绍的情况,方利律师认为曾某某仅是知道别人要犯罪,也到过犯罪现场,但并没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也没有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解除羁押不会危害社会。方利律师遂向成都市武侯区公安分局为曾某某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武侯区公安分局同意变更为监视居住。
【服务效果】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失去了人身自由,最强烈的愿望就是重新获得自由!在侦查阶段,律师能让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那是巨大的成功。方利律师根据自己对案情的分析判断,积极采取措施,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到了监视居住,显示了一个刑事律师的专业、勤勉和敬业。当事人曾某某和其家属对办案的方利律师深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