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泉律师亲办案例
五个警察六条枪
来源:赵永泉律师
发布时间: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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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警察六条枪

——宋双故意杀人案——

编者按:在执行公务中,如何在制止犯罪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特别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使用枪枝弹药,震慑犯罪,进行正当防卫,一直是政法人员永恒的话题。本案五名警察在一枪未发的情况下全部被歹徒打入江中,造成四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在中国解放以来的警察史上恐怕也是罕见的。

贩运木材,投机倒把

80年代末,在云南的红河、文山两州,乱砍滥伐,非法木材交易频繁,火爆。木材交易成为不法分子发财致富的一条重要渠道。其中一条线就是从文山州邱北县经红河州泸西县再运往省内外的路线。邱北县的官寨乡山高坡陡,交通闭塞,但森林茂密。木材老板们便看准了这一巨大的商机。木材只要运过南盘江,到了河对岸,就是红河泸西县了。当时社会上有一个怪现象:木材多的地区对森林的保护要认真一些,木材少或急需木材做加工原料的地方,对木材的进口管理松弛一些。此地也一样,泸西县管理松弛,邱北县管理严格。因为贩运木材不分白天黑夜。木材老板们早已摸到了这一规律。认为从邱北县盗伐、购买,只要一过江,就如同到自己家门口一样的安全了。

199212月,正值木材砍伐季节。一伙来自邱北县、师宗县、泸西县等地的木材老板们又云集码头,从河对岸运了一批又一批木材过江,堆成一座座小山,准备运往各地。

全所出动,查堵木材

邱北县的官寨派出所的干警闻报后,立即全所出动。六名干警,骑着六匹马,火速赶往江边。到了江边,他们发现,属于官寨乡的江这边没有一根木材,而江对岸的码头上,却是一座座木材堆起的小山,黑垭垭一大片,一辆辆汽车、拖拉机、马车,甚至还有牛车,正在吆喝着,嘶喊着装运木材。

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打击投机倒把犯罪分子的使命赶使他们顾不得想那么多。所长和指导员立即决定渡江过去堵截木材,抓捕投机倒把分子。。他们决定留下一名年轻干警在江这边一边喂马,一边接应。五名警察带了五枝冲锋枪和一枝手枪,渡江到了对岸码头。

密谋报复,袭击警察

岸上正在守护木材的人员,早已见到对岸荷枪实弹,对着江这边指指划划的警察了。他们也三人一伙,五人一堆的议论起来。木材老板中有几个以前就被官寨派出所的干警查处过,一直怀恨在心,早就想报这断财之仇了。见几个警察坐船过来,早已做好了对抗准备。当几个警察上来盘问时,老板们要么不予理睬,要么公开争吵“邱北县的警察怎么管到泸西县的地盘了?”“你们不是泸西县的警察,滚回去”“你们再查,我们放把火把这些木材烧了”“各山的猫猫只能在各山叫,邱北县的警察不准到泸西县来乱整!”木材老板们的嚣张气焰和对抗行为更是激怒了五名警察。一身正气的警察横下心,宣布一定要查封这批木材,谁敢抗拒连人也一同拘留。

木材老板中有人提议“今天趁这个好机会,狠狠教训他们一下”“把他们打了扔进江里,趟到黑耳槽喂大鱼去!”。有一家在附近村庄的人被老板一叫“你快去村里叫人”。他就跑往村里跟村长一说,平时跟这些木材老板就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村长,一听邱北县的官寨派出所的干警在码头查哜木材,还要抓人,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纠集了三十人,有的手持火药枪,有的提木棒,有的提斧子,一窝蜂吵嚷着往码头涌来。

四死一伤,落入南盘江

在码头上的木材老板们一见呼啦啦来了这么多帮凶,胆量大增一拥而上分别围着几个警察又吵又骂还推推搡搡,抬火药枪的几个村民冲上去就把枪对着警察,大声辱骂。警察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一个木材老板大吼一声:“打,打死他们”。其他几个木材老板也两声大喊,打,打,殴打警察。警察被棍棒、钢管、斧子、柴块,石头乒乒乓乓一阵乱打···打了招架退往江边,整个码头乱成一片,最后五个警察活着的死了的都被推下江去。有个警察在江里往对岸游去,抬火药枪的人对着警察开枪乱打,最后那个警察还是一瘸一拐的游到了对岸,几天后两个警察的尸体在附近的江底被找到,打捞上来。又过了一久两位警察的尸体从罗平县的黑耳槽捞起。

律师参与辩护

五个警察四死一伤,震惊了云南省公安厅,和公安部,当地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有关领导批示尽快破案,妥善处理后事。参与此事的人员中出几个最大而极的闻风而逃外,有30多人被拘留审查。1993年红河州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了20几人。邱北县政法委牵头成立了处理此事的善后小组,指派邱北县律师事务所五名律师无偿为被害人和被害人的亲属代理,提起了对20几民被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赵永泉律师受师宗县木材老板宋双的委托,为其担任辩护人。

宋双,身高19米以上,对起诉书指控他犯有故意杀人罪并且是主犯没有意见。在起诉书中排名第三,除在逃的人外,内定判处五人死刑。即便杀三人,宋双也难逃其中。当时的气氛非常紧张。邱北县有关部门,坚决要求从重从快处理,多判死刑重刑。泸西县有关部门认为这是一个群体事件,应以教育为主打击面不宜太宽,主张少判死刑重刑。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泸西县公开对本案进行审理。

赵永泉律师根据本案因为人多,混乱,取证艰难而在证据方面暴露出的许多漏洞,在法庭上提出:1、组织、指挥者不是宋双;2、首先动手殴打的不是宋双;3、宋双直接致伤警察的证据不足;4宋双没有把警察直接踢入江中等辩护意见,认为宋双不属于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之流。建议从轻判处。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三人死刑,两人死缓。宋双也死缓之列,得以保全性命。在其他被告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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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永泉
  • 执业律所:
    云南颐高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3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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