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露律师亲办案例
官某容留卖淫案
来源:应露律师
发布时间:2013-11-19
浏览量:615
 

官某,女, 201110月份以来,在永康开设美容院。20134月被抓。20136月以涉嫌容留卖淫罪被起诉。

在本案中,官某虽然从2011年开始经营美容院,但没有证据证明此前的美容院是从事卖淫活动。在审理中,本人提出除了案发当晚被抓的三次涉嫌容留卖淫外,不能计算以前官某的容留卖淫的次数。最终法庭采纳本人的辩护意见,判处官某容留卖淫罪九个月。在本案中,关键的是对以前的容留卖淫行为如何理解上,本人从证据角度据理力争,法院予以采信。

以上内容由应露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应露律师咨询。
应露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95好评数2
浙江省永康市丽州北路126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应露
  • 执业律所:
    浙江律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7*********83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浙江-金华
  • 地  址:
    浙江省永康市丽州北路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