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丽娜律师亲办案例
货物被烧毁产生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来源:丁丽娜律师
发布时间:2013-11-15
浏览量:449

案情摘要:本律师代理的某货运公司因仓库起火烧毁了大部分货物,后托运人李某起诉至锡山区法院,要求货运公司赔偿全部的货物损失。


本案焦点:1、货物损失得具体数额是多少      2、托运单上的赔偿条款是否有效


本律师答辩的主要理由:1、货物的损失需要经过相关鉴定机构的评估鉴定才能予以认可,且有些货物虽然包装有轻微变形但并不影响货物的使用,不属于损失。 2、托运单即运输合同,所载条款不属于格式条款,对方当事人有选择购买保险的余地,但李某没有购买,货运只能按照合同的条款至多赔偿李某三倍运费。


法院判决:最终锡山区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本律师代理的货运公司胜诉。



以上内容由丁丽娜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丁丽娜律师咨询。
丁丽娜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52好评数0
新光路金匮苑11-5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丁丽娜
  • 执业律所:
    江苏三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2*********755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无锡
  • 地  址:
    新光路金匮苑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