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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受侵犯该如何解决?
来源:余宇律师
发布时间: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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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受侵犯该如何解决?

【案情简介】

担心儿媳会带走儿子遗腹子,公婆强行抱走满月孙女并藏匿,无奈儿媳诉至法院,请求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陕西省勉县法院判决被告人郭鹏、张萍立即将孩子交还给原告李蓉抚养。

李蓉的丈夫在其怀孕四个月的时候,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同年李蓉生下一女,不料就在女儿满月时,因其公婆担心李蓉会将孙女带走,便强行将孙女抱走并藏起来,不让儿媳见孩子。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虽经当地公安机关多次调处,均以无果告终,丧夫之痛和母女分离之苦让万般无奈的李蓉,一纸诉状将公婆郭鹏、张萍诉至法院。

【法院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李蓉作为其女儿的生母,在丈夫死亡后,系女儿的唯一监护人,对女儿享有监护权。公婆二人强行将孩子抱走藏匿,既侵犯了李蓉对女儿的监护权,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以上判决。考虑到当事人特殊情况,判决后办案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谈话,并就判决内容进行辨法析理,判后答疑。经过细致工作,两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愿意将孩子还给原告。(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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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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