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爱新律师亲办案例
90后闪婚闪离,法院判决准许离婚
来源:徐爱新律师
发布时间:201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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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女1992年出生,四年前在网上与大其十岁的被告某男结识。双方见面共餐一次后便再无联系。四年后再次相遇,因感觉还好,一月左右两人便登记结婚。婚后女子才发现两人性格不合,男子性格暴躁且不务正业,便要求离婚,男子坚决反对。经亲友规劝无效后,该女委托本人代其诉讼离婚。代理人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被告有赌博恶习等方面认定两夫妻已经感情破裂。20139月、法院缺席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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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爱新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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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与火炬路交汇处长沙律政服务大楼13楼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检察院旁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徐爱新
  • 执业律所:
    湖南碧灏(长沙)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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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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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与火炬路交汇处长沙律政服务大楼13楼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检察院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