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翠华律师亲办案例
一起罕见的离婚案
来源:郭翠华律师
发布时间:2006-05-17
浏览量:369

一起罕见的离婚案

2006年05月10日

  女青年刘某某在珠海打工,一次回老家休息在走亲访友的过程中,偶遇某乡镇中学教师陈某某,刘某某见陈某某温文尔雅,一副学者模样,便产生了无限的遐想,后来,当得知陈某某想离开乡镇到大城市去发展时,刘某某以可以帮助陈某某实现愿望为由,对陈某某发起主动进攻,要求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并可以将陈某某带到珠海发展。

   1993年春节后,陈某某与刘某某一同赴珠海打工,在打工的过程中,陈某某已发现刘某某性格上的一些严重缺陷,多次表示只能作为普通朋友来往,不能作为恋人来往,但刘某某坚决不同意。鉴于刘某某死心踏地要与陈某某结婚,双方遂于19953月草率成婚。婚后,双方经常吵闹,陈某某觉得非常痛苦,自199610月起,陈某某就避开了刘某某,双方一直无任何来往,19971月,陈某某因患贤结石病住院手术,刘某某不仅不诚心照料陈某某,反而还动手打陈某某,致使陈某某非常冷心,陈出院后,返校继续任教,遂提出与刘离婚,然而,在离婚的过程中,刘某某以她身怀有孕为由,要求陈某某撤诉,再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陈某某希望刘某某能够改变自己的个性,哪知,刘某某一方面声称要改变自己,另方面却变本加厉,拖走了所有的日常用品,使陈某某的生活陷于绝境,尔后离家出走,致使双方的感情无法弥合,在以后两年多的时间里,双方未有来往,19979月,刘某某生下一女孩,后来就以此为筹码,到珠海市妇联、到陈某某所在公司到处告陈某某不尽家庭责任,给陈某某造成一种巨大的精神压力,同学、同事及许许多多不明真相的人误解陈某某,以为他是一个对妻子和孩子不负责任的人,然而,有谁知道他内心的苦衷甚至耻辱?陈某某只有忍受着痛苦,泪水往肚里流。19993月,万分痛苦的陈某某,痛定思痛,决定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于是委托我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

我接受陈的委托后,陈某某一直对我说刘某某一向不守妇道,为人瞒不讲理,双方婚前就很合不来,婚后也没有培养及产生什么感情,对这个孩子究竟是不是他的很怀疑,陈还坦言,刘一直是在利用他,对他并没有什么真情实感,这次离婚她又要敲诈他二十万元,没有二十万,婚是坚决不离的!二十万,这是一个天文数字,陈不仅没能力,而且感到奇耻大辱,因为意味着他要背负终身债务去扶养妻子与别人所生的孩子!

但是,怀疑毕竟不是事实,我极力主张陈某某去做亲子鉴定,然而,刘某某却借故不愿做鉴定,我告诉陈某某:要顺利离婚,且不被敲诈,亲子鉴定必须得做,如果这孩子是你的,你理应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如果孩子不是你的,你可不负任何责任。

经过大量的艰难细致的工作,刘某某廹于无奈,不得不领着孩子与陈某某一块去做亲子鉴定,经同济医科大学法医学系鉴定,孩子与陈某某不是亲生父女关系。

悬在陈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法院作出判决,准许陈某某与刘某某离婚,刘某某的一切要求不予支持,至此,这起已经三波五折的罕见的离婚案从此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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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郭翠华
  • 执业律所:
    湖北獬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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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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