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翠华律师亲办案例
一起房屋损害赔偿案的代理始末
来源:郭翠华律师
发布时间:2006-05-17
浏览量:216

一起房屋损害赔偿案的始末

2006年05月12日

一起房屋损害赔偿案的代理始末

     案情回放:

     话说19987月,某县城关镇一个街道居委会决定在其街道的门面上开发一栋五层楼的商品房,这栋欲承建的商品房毗邻某下岗女工胡某的楼房,这个街道居委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基础处理,就直接动工挖脚,破土动工时,原告预料到挖脚会对自已的房屋产生影响,当即找到街道居委会黄主任及房屋开发商吕某某,阻止挖脚,要求把基础处理好,以免在施工过程中对她的房屋产生影响。街道居委会及开发商为了让自己的工程进度不受影响,遂与胡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双方约定:“街道居委会及开发商在房屋施工过程中,如果造成胡的房屋受损,根据房屋鉴定部门的鉴定结果,依法处理。”当房屋施工到第5层的时候,胡发现自己的房屋向北倾斜,南边墙从上而下、从前到后都裂开了缝。自此后,胡某某经常找街道居委会及开发商反映情况,要求解决受损问题,但是胡找了近一年的时间,街道居委会及开发商均总是互相推诿,置之不理,胡某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找到了我,要求我为其担任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后,我对有关情况作了调查了解,并请求房屋鉴定部门对房屋损害程度进行了鉴定,根据我的请求,专家根据我的请求,对胡某某的房屋作了现场勘察,发现胡某某的房屋一、二、三层北山墙下沉,后山墙上边的水泥灰自动脱落,第三层楼的山墙已出现裂纹,楼板已出现断裂的情况,二楼的前墙与楼板之间均出现下沉,裂纹不断增加。在专家现场勘察的基础上,湖北省房屋鉴定委员会作出了这样的结论:“胡某某房屋地基基础产生不均匀沉降,上部墙体倾斜,并产生较多的贯通裂缝的主要原因是毗邻新建房屋的沉降所引起的,该鉴定书还写明:胡某某的房屋地基基础及沉重构件目前的损害状况已属严重损害,并根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房屋受损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综合分析,认定某某的房屋属严重损害房,并要胡某某全家搬出,不能再在此房屋里居住。为了确定赔偿的数额,我还委托审计事务所对胡的危房作了现场测量,测量后,审计事务所得出结论,认定胡某某的房屋恢复原状费用需4070811元。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专家的意见、湖北省房屋安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及审计事务所作出的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的结论,我找街道居委会及开发商进行了协商,意欲通过诉讼以外的途径解决问题,但街道居委会及开发商均互相推诿,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只好代理胡某某提起诉讼,而街道居委会却请了五个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胡某某见状,有些害怕,问我:“不要紧吧?”我答复胡某某道:“不要怕,打官司又不是打架,并不是人越多力量越大,法律是要尊重事实的,既然你请了我,就是对我的信任,请你放心。”为了让胡某某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切实的保障,我向法院提出了诉讼保全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对街道居委会及开发商未出售的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法院作出了裁定。

案件如期进行了开庭审理,在法庭上,我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为胡某某据理力争,法官对我所提供的证据一一予以采信,1999721,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街道居委会及开发商共同承担对胡某某的房屋损害恢复原状费4070811元、审计费500元、房屋租赁费1200元、房屋鉴定费2345元。

当拿到法院判决书的那一刻,胡某某激动得流泪了,她拉着我的手说:“感谢郭律师,感谢你为我伸张了正义!”

 

 

                    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翠华

  

                                           2006512

 

以上内容由郭翠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翠华律师咨询。
郭翠华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5好评数0
武汉市汉口黄石路德润大厦鸿润楼2201室(解放大道武汉剧院背后)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翠华
  • 执业律所:
    湖北獬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701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武汉
  • 地  址:
    武汉市汉口黄石路德润大厦鸿润楼2201室(解放大道武汉剧院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