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争律师亲办案例
百万欠款成功收回
来源:王争律师
发布时间: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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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争律师,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珠海分所 案情简介 香港某设计工作室有限公司自2002年5月开始,接受浙江某集团委托,设计浦江某大酒店、锦绣某大堂、永康某假日酒店、紫东某酒店等室内设计项目。浙江某集团陆续支付部分设计费用,但是直至2007年1月6日,仍拖欠香港某设计工作室有限公司设计费用及逾期利息共计人民币壹佰三十万余万元。香港某公司向浙江某集团请求付款均被其以各种理由予以拖延拒绝。 办案经过 王争律师接受香港某设计工作室有限公司委托,依法代理其对浙江某集团提起民事诉讼,追讨欠款。 在充分分析证据材料及听取委托方当事人的陈述后,本律师指出: 本案存在几个难点,首先,原被告双方是多年的合作关系,双方公司高层也有多年的交情,因此,很多需要用合同条款明确化的内容却没有相应合同条款约束,最终导致在合同的履行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其次,多个合同内容相互牵连重叠,部分合同条款内容自相矛盾;加上合同履行的内容专业性极强,导致合同的解释存在分歧;再次,合同履行历时久远,加之双方本身存在一定疏漏,导致原告的主张没有相关合同支持。最后,由于是双方高层是朋友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较多不规范的地方,在财务或管理上缺乏相关的单据及其他相关证据。 因此,即使我方按照合同金额起诉,但是对方会以合同未完全履行为由提起抗辩。而我方由于没有相关的材料而面临证据不足败诉的危险。因此,本律师跟委托人充分沟通后制定以下诉讼策略: 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标的额为合同总金额及相关的高额违约金。同时提起诉讼财产保全,查封对方银行账户。但是,诉讼绝不是我方目的,我方的目的在于通过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来增加对方心理的预期诉讼风险;通过查封其银行账户,给对方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及对商誉损失的顾虑。 本律师代表我方当事人于2008年12月初向浙江金华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金华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并决定2009年3月某日开庭。在开庭前三天,本律师亲赴浙江金华与对方当事人展开谈判。经过双方两日的谈判,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内容包括对方同意分三期支付所欠款项;并确认,如不遵守和解协议内容,我方有权以合同款项加上高额违约金的总金额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方当事人依据和解协议陆续支付相应数额的款项。至此,本案得以和解,我方当事人在未开庭的情况下顺利收回欠款。 律师感言 诉讼只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很多时候,当事人提起诉讼,但诉讼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在于相对双方都不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判,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通过诉讼的方式,利用法院等公权机关的威慑力和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专业知识,解决双方存在的分歧,从而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 但是,涉及诉讼,当事人要投入大量的时间跟精力去参与诉讼,一旦开庭,也需要占用大量的司法资源;当事人要承担一定的诉讼风险,有可能面临败诉的危险;同时,诉讼周期比较长,涉诉双方在时间跟精神上将面临漫长的等待期。在本律师代理的民事案件中,总是尽量找到最佳的方案,能够让双方庭外和解,这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节省了诉讼成本,快速解决了双方争议。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和解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王争律师,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珠海分所,1390253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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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争
  • 执业律所: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珠海分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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